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学科研人员公告

广东海洋大学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海洋局共建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是一所以海洋和水产学科为特色,理、工、农、文、经、管、法、教等学科协调发展,以应用学科为主体的多科性海洋大学,是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完整学位授权体系的大学。根据学校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教学科研人员。

一、招聘时间

2021年全年招聘。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职称以上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4.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教学能力,以及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的40周岁(198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可适当放宽。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不得应聘。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报考岗位专业需求见《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及学校人才引进政策执行,学校人才引进薪酬待遇见附件2。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5月1日至11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通过广东海洋大学人才引进网(网址:http://zp.ehall.gdou.edu.cn)注册报名,报名操作事项请查阅网站通知公告。

应聘人员在系统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系统填报后自动生成,无需上传)、个人简历,连同本人彩色证件照,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扫描电子版。

同时将上传材料发送到广东海洋大学人才引进专用邮箱,邮箱地址:rcyj@gdou.edu.cn。邮件主题请按“招聘单位(学院部门)+岗位代码+姓名+最高学位+职称”的格式。附件大小请勿超过5M,尽量不要用邮箱的文件中转站发送附件,以免过期。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海洋大学人才引进网(网址:http://zp.ehall.gdou.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情况。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须于报到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到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4.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将以电话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告知应聘人员。

六、考试

考试采取试讲考核方式进行。试讲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考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对于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如某岗位只有1人报名等情形,可采取组织考核方式进行。

七、体检

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规定严格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九、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推荐人选,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海洋大学人事处网页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9-2383117(广东海洋大学人事处)

监督电话:0759-2383501(广东海洋大学纪检监察室)

广东海洋大学

2021年4月30日

附件【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高层次人才需求表.xlsx】

附件【附件2.广东海洋大学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xlsx】

原文出处:

https://rsc.gdou.edu.cn/info/1028/1391.htm

文章来源:广东海洋大学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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