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招聘教学科研岗人才启事

为进一步促进学科发展,提升国际一流学科建设水平,心理学部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教学科研岗优秀人才。

一、设岗学科

基础心理学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认知神经科学

神经影像与计算神经科学

人格与社会心理学

临床与咨询心理学

心理测量学

管理心理学(工业与组织心理学)

二、招聘人才层次与岗位职责

(一)骨干人才D2层次(讲师/助理研究员,3名)

承担本科生、研究生课程;指导培养本科生、研究生;承担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并积极申报人才项目,且取得高水平的学术成果;达到学科领域内青年教师的领先水平。

(二)青年学者Y岗(讲师/助理研究员,3名)

承担本科生、研究生课程;指导培养本科生、研究生;围绕学部定位开展系统的科研工作,产出高水平学术成果;申报承担国家级项目并积极申报人才项目;参与单位平台建设与管理、外事交流等工作;达到领域内青年教师的领先水平。

(三)拔尖人才C1层次(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1名)

围绕心理学部定位开展系统的、高水平的科研工作,产出系列具有国际显示度的科研成果;指导培养研究生;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工作;主持申报承担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并积极申报各类人才项目;参与组建具有国际化视野、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教学与科研团队;促进本学科方向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四)领军人才B层次(教授,1名)

作为学科带头人规划组建研究团队,主持申报承担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开展高水平研究工作,在国际顶级刊物发表研究成果,推动学科发展;指导研究生、培养青年科研人员,提升人才培养水平;组建具有国际化视野、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教学与科研团队;促进本学科方向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外籍高层次人才(教授)

承担本科生、研究生课程;指导培养研究生;申报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参与国家重大重点项目申报,在国际顶级刊物发表研究成果;促进本学科方向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师德高尚、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师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2.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精神。

3.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良好的专业素养,具备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

(二)各岗位要求

1. 骨干人才D2层次

在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具备博士后经历或海外工作经历,在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为心理学科和脑科学建设或心理学应用急需的特殊人才;近5年科研成果优秀,已发表具有国际科学前沿竞争力的科研论文或掌握领域内最新前沿研究技术和方法。

2. 青年学者Y岗

在国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具备教学科研或高水平博士后研究工作经历,近5年已取得同行公认的高水平研究成果,在本领域青年人才中表现突出,具有突出的发展潜力和竞争力,有望成为拔尖人才。

3. 拔尖人才C1层次

在心理学领域及相关领域具有影响力的青年人才。具有国际前沿研究视野与合作经验、活跃的创新思维和突出的创新能力以及很好的发展潜力,近5年取得过具有国际科学前沿竞争力的高水平学术研究成果。

4. 领军人才B层次

开展具有前瞻性、原创性的研究,在本学科、相关领域有显著影响力,近5年发表系列具有国际科学前沿竞争力的高水平学术研究成果,主持国家级重大重点研究项目。在心理学领域及相关领域已具有较大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在国内外一流大学或科研机构担任教授职位,具有世界一流学术水平的专家学者和具有国际学术影响力的人才。

5. 外籍高层次人才

符合我校人才遴选聘用相应条件。

四、岗位待遇和支持条件

(一)工作支持

1. 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薪酬和科研启动费,具体面议。

2. 根据条件提供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名额。

3. 提供办公空间。

(二)支持条件

1. 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优厚的生活补贴和便利的周转住房。

2. 解决北京户口,享受北师大教师的子女入园入学和医疗政策。

3. 外籍教师社会保险、子女入学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条件

1. 各层次人才基础年薪对应于完成基本岗位任务。在完成基本岗位任务的基础上,可根据相关规定获得业绩奖励津贴等。

2. 为引进人才提供先进的实验平台与良好的学术合作交流环境,在博士后、研究生和研究助手招收方面给予支持,协助引进人才尽快建立科研团队。

五、应聘程序

(一)选拔方式

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按照个人申请、学部审核面试与推荐、学校审核、校外同行专家第三方评审、学校人才人事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和公示等环节,择优录用。

(二)提交材料

应聘者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提交如下材料:个人详细简历(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论文发表、承担科研项目、获得奖励以及承担的教学工作等)和受聘后拟开展工作的思路和预期目标。

(三)面试

入围面试的应聘者须到学部进行面试和试讲。

(四)推荐信

初选合格后,应聘者需提供3名推荐人名单,由我部向其直接索取推荐信。

(五)此招聘启事长期有效。

六、联系方式

(一)心理学部

电子邮件:psyoffice@bnu.edu.cn

联系人:滕丽美

电话:+86-10-58808187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

邮编:100875

网址:https://psych.bnu.edu.cn

(二)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实验室

电子邮件:keylab_hr@bnu.edu.cn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86-10-5880430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国家重点实验室

网址:https://brain.bnu.edu.cn

原文出处:

https://psych.bnu.edu.cn/xwzx/zszp/72819d7da06b4d3c956649562e953da4.htm

文章来源: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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