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学院2024年招聘高层次人才

台州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校,2021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坐落在新兴的滨海城市——浙江台州。

学校分椒江、临海两地三校区办学,总占地面积1670亩、建筑面积约5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8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30余万册,办学条件良好,校园风光优美。学校现有教职工近1700人,现有国家重点计划入选者等省部级以上人才30余人、省151人才等省级人才80余人、博士超过620人,150余人受聘担任国内名校的研究生导师。

学校下设14个二级学院,直属附属医院4家。建立了制药化工、材料建筑、智能制造、电气信息、生命环保等一批与产业群良性互动、共生发展的学科专业群,拥有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省级一流学科4个,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和高校高水平创新团队各1个,省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联盟6个,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各1个。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生态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进入艾瑞深校友会学科排名“中国高水平学科”序列,生态学进入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前500强。设立55个本科专业,工科专业接近50%,全日制本科在校生15000余人。成立了台州生物医化产业研究院、三门研究院、浙江(台州)小微金融研究院等30多个产学研平台;携手行业龙头、上市公司搭建了台州湾生物医药产业学院、杰克学院、模具与塑料产业学院、浙江省建筑业现代化台州产业学院等产业学院群。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加州浸会大学联合培养护理学硕士,与新墨西哥州立大学合作举办土木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美、英、韩等国大学以“2+2”“3+1”等模式联合培养本科生,与50多所国(境)外大学建立了友好交流关系。

一、招聘计划

招聘硕士研究生要求在30周岁以下,副高职称或博士研究生一般要求在4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一般要求在45周岁以下,学术带头人等特别优秀或紧缺人才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招聘计划一”2023年全年实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试(面试),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招聘计划二”(招聘硕士研究生的8个岗位)将增加笔试测试,开考比例为1:3,若报考且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计划数。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

台州学院2023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一(博士或副高)

台州学院2023年专任教师招聘计划二(硕士)

二、引进待遇

聘用人员除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外,学校还根据聘用人员的水平和层次提供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相关待遇。具体如下:

备注:

1.台州市人才政策享受范围和额度按照市里相关文件执行(45周岁以下且毕业5年内的博士可享受40万购房补贴、最低30万安家费)。

2.学校为新进人才提供1000-2500元/月租房补贴,补贴最长不超过24个月。

3.夫妻双方均属引进对象的,双方均可享受全额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

三、人才分类

根据学校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需要,引进人才分为四个类别:学科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教学科研骨干(含博士和副高)。

1.学科领军人才(A-C类)

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相应成果并具备国家、省级各类人才水平(标准详询学校人事处)。

2.学科带头人(D类)

在本学科领域取得相应成果并具备省级各类人才水平(标准详询学校人事处)。对于未经省级部门认定人才水平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的人才,需符合下列3项中的2项,一般要求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单项业绩特别突出和紧缺急需的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1)自然科学类教师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不包括专项基金、主任基金和青年基金);社会科学类教师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或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1项(不含青年基金)。

(2)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第一作者,下同)或第一通讯作者在Nature、Science、Cell或《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学术论文;或社会科学类教师在一级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其中至少1篇为一级权威,期刊定级按台州学院标准执行,下同);理学、农学和医学类教师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重点期刊或SCI二区及以上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6篇(其中至少4篇为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或SCI一区,SCI分区按中科院JCR大类分区,分区以发表文章当年数据为准,不含会议收录论文,下同);工学类教师一般在SCI、EI收录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7篇。

(3)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及以上奖励。 自然科学类教师的业绩成果要求是近五年取得,社会科学类教师业绩成果要求是近八年取得。

国(境)外人才在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取得相应的研究成果,或经同行专家评议具备上述当量科研业绩,可作为学科带头人引进。

3.学术带头人(E类)

在各自学科或专业领域有较突出贡献,可起带头作用的专家或学者,具备担任学术带头人的能力与水平,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或本学科最高学位),博士毕业于国内“双一流”大学或国外知名高校(单科性院校除外),且符合下列3项条件中的2项的高层次人才,一般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单项业绩特别突出和紧缺急需的人才,条件可适当放宽:

(1)自然科学类教师近五年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不包括专项基金、主任基金和青年基金);社会科学类教师近五年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1项(不包括青年项目),或省部级科研项目2项。

(2)近五年社会科学类教师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一级权威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一级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CSSCI(核心版)上发表论文4篇(1篇一级论文视同2篇CSSCI论文,下同);理学、农学和医学类教师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重点期刊或SCI二区及以上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其中至少1篇为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或SCI一区);工学类教师一般在SCI、EI收录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

(3)近五年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成果三等及以上奖励。国(境)外人才在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实验室担任相当于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取得相应的研究成果,或经同行专家评议具备上述当量科研业绩,可作为学术带头人引进。

4.博士(F-H类)

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严谨求实的作风和与人合作的团队精神;学术思想活跃,科研能力强,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发展潜力。

(1)F类

既符合扶持发展博士学科(扶持发展博士学科目录每年由校务会议审定),教学科研业绩又达到业绩优秀博士要求。

(2)G类

符合扶持发展博士学科或教学科研业绩优秀博士。

教学科研业绩优秀博士要求如下:

教学科研业绩优秀博士分为自然科学类和社会科学类,其中自然科学类博士近五年教学科研业绩需满足下列3项中的1项:

①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

②理学、农学和医学类教师以第一作者(读博期间导师为第一作者的第二作者论文视同第一作者论文,下同)或第一通讯作者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或SCI一区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工学类教师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在SCI、EI收录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

③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及以上奖励。

社会科学类博士近五年的教学科研业绩需满足下列3项中1项:

①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

②以第一作者发表CSSCI(核心版)收录期刊论文3篇;

③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三等及以上奖励。

(3)H类

学校引进的应届博士根据学科差异,近五年业绩应达到相应学科的基本条件,达不到基本条件的不予引进(紧缺学科博士除外)。

化学类博士以第一作者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重点期刊或SCI二区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领军期刊、SCI一区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医学、物理学、生命科学和生态类博士以第一作者在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重点期刊或SCI二区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工学类博士以第一作者在SCI或EI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社会科学类博士以第一作者在CSSCI(含扩展版)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

博士毕业后在企事业单位有工作经历的人才,根据在工作岗位上取得应用型成果的数量和质量,经同行评议可作为H类博士引进。

四、2023年学校引进人才扶持发展学科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0401教育学、0701数学、0714统计学、0802机械工程、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0808电气工程、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3建筑学、0825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10医学技术、1011护理学、0202应用经济学(方向:金融学、国际贸易学)、0502外国语言文学(方向:英语语言文学)、0710 生物学(方向:生理学(具有医学背景))、0801力学(方向:流体力学)、0814土木工程(方向:结构工程、市政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0839网络空间安全、1001 基础医学(方向: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1002 临床医学(方向: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202工商管理(方向:会计学、旅游管理)、1356美术与书法、1357设计、1403设计学

五、报名

1.应聘招聘计划一岗位者请提交详细个人简历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并注明应聘二级学院及学科(专业)岗位或高研院及相应研究所名称。

应聘招聘计划二岗位者请提交详细个人简历及其他要求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本硕学历证书、本硕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应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士应届毕业生另需提供毕业就业推荐表,并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录用。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市府大道1139号台州学院人事处

邮政编码:318000

联系电话:0576-88660363

电子邮件:rsc@tzc.edu.cn,tzxyrcb@126.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二级学院及招聘学科专业)+本人姓名+学位+所学专业

联 系 人:张欢欢

本文由浙江省台州学院授权发布

 

文章来源:浙江省台州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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